抚养孩子
案例:岳女士和夏先生在2003年协议离婚,主动放弃女儿抚养权,由于夏先生常年在外工作,女儿由夏先生的父母照顾。今年2月,岳女士以夏先生父母年事已高和女孩宜由母亲抚养为由,向法院请求将女儿变更为自己抚养。夏先生以岳女士自愿放弃抚养权和女儿长期和自己生活两个理由进行抗辩。后来,法院当庭征询其女儿的意见后,根据孩子的意见,判决孩子由岳女士抚养。在另一起案件中,王先生在离婚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其后经常在外打牌,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其妻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得到法院支持。
法官释法: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有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其他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准许。
根据《婚姻法》第29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削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律师分析: 前夫起诉是以你女儿名义,法院会支持女儿要求的,会判你支付抚养费的。既然离婚协议上明确约定女儿抚养费由男方全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
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怎样确认 抚养费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原告起诉时间)开始计算。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并不是必须无子女才能收养,只要满足无子女、只有一名子女两个法定条件之一,就可以作为收养人。法律依据是...
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