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要件:
(1)婚姻当事人须有订立协议的能力,订立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约定,他人亦不得代理约定。
在约定时,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意识表示真实,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的约定无效。同时要严禁借约定之机规避法律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至于司法实践中有条件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要求其在要求离婚时或开始同居时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因而在确认其事实婚姻关系的时候,他们已经具备订立契约能力,所订夫妻财产契约,应认为已具备订约能力的要件。
(2)订立夫妻财产契约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各国通例均认为,夫妻财产约定为要式行为,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我国2001年《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财产协议的程序要件,纵观各国的婚姻立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程序确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证方式,二是登记方式,我国立法对此没有规定,鉴于夫妻感情的易变性和夫妻财产契约的严肃性,防止纠纷,预防纠纷。相关的婚姻立法中应增强夫妻约定财产的登记程序,参照外国的立法经验,对夫妻财产约定者,婚前约定应于婚姻登记的同时,将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予以登记,并将其书面形式附于登记档案中备案,婚后约定财产契约者,也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经过这种登记程序确认,不仅能预防纠纷而且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了上述内容的介绍之后大家都了解了吧,这也是夫妻之间可能遇到问题,我们需要清楚成立的条件,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来进行财产约定,希望大家能有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进行问题的解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得到的赔偿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要看具体清形,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案例: 丈夫甲某和妻子乙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其中一笔数额较大的债务由甲负责偿还
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应如何处理? 实践中,不少人在订立婚约后、结婚前,都会住到一起进行同居生活,双方共同出资购
案例一 问:我老公家境富有,在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我和老公结婚后一年,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周年纪念物赠与我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了几年,但一直未去民政局做结婚登记,后因发生变故分手,但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起诉致法院。 同居期间的财产
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我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共同财产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1)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属于按分共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