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有人问:我自己全资买了一套房子做婚房,结婚前办房产证时为讨好女友写的是她的名字,现在又闹起了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的话,这套房子自己还能要求分割吗?
姑且先不从婚姻法的角度讲,现在以成年人名义买房,给你发房证时都要核对婚姻状况,如果已婚,房产证上是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有按揭贷款的话,贷款人和抵押人也都是两个人。再看<婚姻法>按照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同样也是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用的是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有约定的。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另外,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自己约定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至于离婚是的分配,就是各自50%、由于房屋不同于一般财产,还有特殊规定: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您可能是想问,怎样才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共有四种情况:
1、婚后以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但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购房款用的都是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如果这套房屋是妻子一方的父母赠与妻子本人的,也可以算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对于这套房产用书面形式约定,属于妻子个人财产、
4、妻子在结婚前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人,而丈夫不是。
最近,如果婚姻真的无法挽回的话,小编只能提醒您:如果确有收据、银行交易证明之类的,最好找找,说不明分割财产时会有用。
丈夫将“私房钱”赠与“小三”,能否索回 分析:毛*琴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一、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很多情侣相识相恋后很快就同居了,即使有了小孩也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以后分手了,小孩和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您介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吗 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
一、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1、受损一方可在离婚时,请求对转移的一方
规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一、父母欠下的债子女也要承担还钱责任吗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
案例: 陈某(女)和李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有生一子。婚前李某有四间平房、一间附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
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妻子可以要回房子吗 本案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房屋是否能够要回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属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