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律界星

离婚后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

来源:律界星2022-05-018605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 对于离婚协议中处分给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承诺给子女的房产,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经过公证,也不具有救灾、扶贫等

离婚后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

对于离婚协议中处分给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承诺给子女的房产,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经过公证,也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财产的权利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可依据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撤销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属性。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予子女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目的,不能任意撤销。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对财产的处分不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离婚协议往往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赠与等变更身份关系后财产关系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以及道德性质,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非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得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其次,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合意,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处分给子女是基于原有婚姻关系这一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并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道德性质,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再次,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处分给子女是双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行为,夫妻一方无权单方面任意撤销,否则,其任意撤销行为不应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等有关身份的协议,适用于其他法律的规定。而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房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是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之上的,其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当然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离婚后,如果准许一方当事人任意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给予子女房产行为,不仅有违诚信原则,还可能会给离婚时善意一方或者子女造成物质和精神损害,与法律精神相悖。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律界星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