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判决还未生效,李女士的前夫就将一审判给她的房产抵押,导致她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李女士将前夫李先生告上法院,请求确认抵押合同和抵押行为无效,并要求王先生腾房。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
原告李女士诉称,去年6月,她与前夫李先生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中确认位于朝阳区的一处房产归其所有。此案仍在上诉期间,前夫李先生却瞒着自己与王先生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该房产的抵押登记。经过二审,法院再次确认了该房归李女士所有。此时,王先生已经住进该房屋,导致她无法入住。她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李女士认为,前夫在诉讼期间擅自抵押房屋的行为,损害了自己作为共有人的利益,她请求法院确认抵押合同和抵押行为无效,并要求王先生腾房。被告李先生辩称,涉案房屋是他的婚前财产,办理抵押时,该房的所有权是非常明确的,不存在争议,抵押行为也是合法有效的。他不同意李女士的诉求。
抵押权人王先生表示,作为涉案房屋的善意购买方,在所购房屋未办妥过户手续取得产权证,或未得到退还的购房款及赔偿金的前提下,他不同意解除房屋抵押。
朝阳法院认为,在李女士与李先生的离婚之诉中,另一个法院经审理后已经确认,房子为李先生和李女士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归李女士所有。在李先生上诉期间,该判决虽然未发生法律效力,但已表明该房屋的权属尚存在争议,未能确定。在此情况下,该房屋不得抵押。李先生擅自将房屋进行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该抵押行为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财产有时间限制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一、夫妻共同财产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
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处理:第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
客户问: 想问一下,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还在按揭能算是婚前财产吗?以后离婚了有我的份吗? 律师答:
刘女士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法院要少分或者不分给其丈夫该部分财产。我国《婚姻法》规
离婚时,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约定财产,如何处理? 1.共同财产,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制度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
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