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来各地家暴庇护所或无人入住或被迫解散
家暴庇护所等待庇护
受害妇女入住后无后续救援等同收容
资金难以为继难倒受害人和救助组织
引进“民事保护令”改变“法不入家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倩
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被嗜赌的丈夫剁残了4根手指。无处藏身的她再次回到家中后,又被丈夫用砖刀毁容。
一位基诺族妇女遭遇酒后丈夫殴打逃出家门。同样,深夜无处栖身的她再次回家后,又被丈夫殴打。她被迫反抗致丈夫死亡。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8100万家庭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为此,各地纷纷建立名称各异的家暴庇护所。
然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15年来,这些家暴庇护所或无人入住,或被迫解散。
据记者调查,家暴庇护所遭遇“零入住”,原因在于,收容式的简单庇护让受害妇女更失“脸面”;其次,难以为继的资金困扰着受害妇女和救援组织。
专业人士呼吁,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将庇护所办成心理、法律多项救援为一体的慈善机构,才是出路。
一张床位PK“家暴”高投诉
家暴庇护所遭遇“零入住”
今年2月下旬,记者来到重庆市建立的首个“家庭暴力庇护所”。它坐落于重庆北碚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宽敞明亮的房间不到50平方米,一张床,上下铺。干净整洁的被褥,电视空调一应俱全,一次性毛巾整齐地摆放着。紧挨着“家庭暴力庇护所”的是心理咨询所、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者能享受到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短期住宿三位一体的免费帮助。
它设立的初衷,主要针对家庭暴力受害的常客——妇女、儿童;经常遭遇“强势”妻子的欺凌、殴打,无家可归的弱势男人,也可以临时躲避在这个“温馨的港湾”里,直至问题解决。
然而,仅有一张床位的“家庭暴力庇护所”,从去年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建立至今,几个月过去了,却遭遇了令人尴尬的“零入住”。
无独有偶,2002年10月17日大连市反家庭暴力避救中心正式挂牌。半年过去了,前来投诉的1600多位妇女无一人入住。大连市一位35岁的刘老师被丈夫打得两眼青紫、眼角肿起了大包,到妇联投诉。有人劝她在避救中心住几天。她回答很坚决:“不去!我到宾馆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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