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如何办理
(一)明确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明确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缴纳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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