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需要报告吗
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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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
一、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第二种情况是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对军婚的特殊规定 问:法律对军人婚姻有什么特殊保护规定? 答: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
在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能否要回 军人离婚的,需要经过军人本人同意才能办理离婚,当然,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如果你确有过
我们夫妻双方都是军人。但是我们只登记结婚半年多,还没举行婚礼的时候,我就病了,是双侧股骨头坏死。在结婚前我有原发病,免疫
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要负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