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级别管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要办理涉外离婚诉讼,又不懂得相关知识,在律界星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询问即可获得专业意见。
结婚是男女双方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此引起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亲属关系的变更,产生一系列的社会后果。结
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
一、涉外离婚抚养权是怎样的 1、涉外婚姻的夫妻离婚时,抚养权确定的规则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
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咨询:我的女友是美国人,我们打算结婚了,想咨询一下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涉外结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一)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或人才交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
2.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