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四大难”
法官介绍,涉外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存在四大难点:
第一是:传票送达难。往往存在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不理睬国内法院传票的情形。
第二是:确定抚育费难。夫妻双方往往分别居住在不同国家,不同国家生活水准及经济收入存在差异,增加了跨国宝宝抚养费的不确定性。
第三是:执行难。当事人双方在不同国家,法院难以采取强制手段。
最后是:探视难。由于父母与子女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国家,探视存在很多障碍,因此,很多当事人对孩子的探视权无法实现。
【法官提醒】跨国婚姻“四杀手”
究竟是哪些因素导致涉外离婚案件多发呢?导致涉外婚姻破裂有四个主因:
一是:长期的两地分居生活,导致夫妻双方感情淡漠。
二是:一方或双方产生婚外恋情,导致感情破裂。
三是:缔结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和虚荣心。有些涉外婚姻,是为了达到出国目的与外籍人结婚。
四是:夫妻双方因生活观念及习惯不同、文化差异等原因产生分歧,最终导致离婚。
法官说,跨国婚姻关系在建立之初就应慎重抉择,切莫贪图国外生活和入籍便利,将婚姻作为交易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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