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涉外离婚有哪些法律适用规则
因为离婚的形式主要涉及程序问题,对离婚的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都规定适用法院地法;而对离婚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选择,各国通常采取以下冲突规则:
(一)依据法院地法
(二)依据当事人本国法
(三)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当事人本国法
(四)适用利于离婚的法律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民法典》。
(一)根据以上法律,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则是:
国家间的外交实践,表现为条约、宣言及各种外交文书;
特殊情况下,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也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从这些规定看出,我国法律尽量保护我国国民就离婚提起诉讼的权利,方便当事人离婚诉讼,同时为避免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也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二)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定比较简单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的法律。因此,如果法院地在中国,就应该适用中国法,如果法院地在外国,就适用外国法律。但是,如果法院地与当事人没有直接联系,其判决往往会产生承认和执行上的困难。因此,涉外离婚主要还是适用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律界星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
国际私法上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依据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
一、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关于涉外离婚抚养权的管辖一般是适用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最高
涉外复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1、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涉外自愿离婚可以的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进行携带的证件有:本人户口...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怎么适用法律 1、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
本文介绍涉外婚姻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
涉外婚姻管辖,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即该向何地法院起诉?是当事人首先必须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
一、涉外婚姻有哪些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