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案情介绍:原告:张*谋,女,中国公民。被告:游*安,男,美国公民。美国公民游*安于1990年8月底来中国海南观光旅游,在
涉外结婚公证办理的程序 (一)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
一、涉外家事案件的特点 家事案件涉外在如今看来已经并不鲜见。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以及国际交流的增多,涉外家事逐步演变为
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并且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
涉外婚姻找不到人多久才能判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婚姻诉讼的被告人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而法院作出判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黄石律师解答: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