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何规定
在涉外离婚中,财产分割通常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第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希望以上回答有帮助到您!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如果您还有别的法律需求,或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
根据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就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均为中国人,一方在国外的。
涉外复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1、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国际私法上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依据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
昨天,静安法院在经过立案审查后受理了法国人吉瑞德诉索菲亚的离婚案件。据悉,这是该院首次立案受理同国籍外国人起诉离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