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1、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
(1)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离婚协议;
(2)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离婚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二、申请人到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3、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还应出具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4、原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5、被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应诉通知和出庭传票。
6、另外申请人还应注意,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便是小编今天为您带来的关于“涉外婚姻离婚”的相关内容,婚姻需要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才能创造美好的家庭,希望大家对待婚姻且行且珍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
一、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 根据《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条约的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涉外婚姻中介违法 我国对涉外婚姻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对涉外婚姻中介机构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
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在那里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
成都姑娘袁小姐和日本小伙子长*和相恋相爱,两人回到成都领取了结婚证,可幸福只持续了10天,日本丈夫便突然离去……为了结束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涉外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