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与一个相识不到两个月的男孩子,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婚礼。结婚时男方拿了几万块钱作为彩礼,交给我,说以后建房子用。当时都没到法定年龄,所以就一直没办结婚证,婚后我们一直吵架,前两个月因为身体原因,我把怀孕5个月的孩子拿掉了,现在只要在一起就吵,根本没法过。想问一下,我们这到底算哪种关系?如果“离婚”,我要把这个钱给男方吗?他需要给我补偿吗?
答:
由于你们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也不属于事实婚姻或无效婚姻;如果你们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的话,我认为你是需要返还男方所谓的彩礼的,同时男方是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的,只是需要给你一定的妊娠费用来弥补一下你身体的伤害。
相关无效婚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条【无效婚姻】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关键词:婚姻法;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法定成立或有效要件的婚姻。我国婚姻立法长期忽视了这一制度,2
2、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
对无效婚姻概念的两种理解,影响到立法的模式。如果对无效婚姻作狭义的理解,立法往往同时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如果作广义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因此,可以在婚后
无效婚姻包括哪几种?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依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
无效婚姻的认定 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结
浅谈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之认定: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
《婚姻法》第10条列举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第11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一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未能涵盖所有欠缺结婚要件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