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又称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之间的婚姻不符合婚姻的法律实质或形式要求,不具有婚姻法律效力的制度。由于缺乏建立婚姻的法律要求而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撤销婚姻,前者当然从一开始就无效,而后者则需经过法律程序,婚姻的效力自撤销公告之日起即丧失。
根据《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医学上认为婚前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治愈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被胁迫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缺乏法律规定的婚姻要求。因此,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是指由于缺乏基本要件,自成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从未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也称为相对无效婚姻,是双方不同意结婚的婚姻。凡是严重违反公益性要求而形成的婚姻,自始即为无效婚姻;一般违反公益性规定或违反公益性规定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大家对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
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
无效婚姻的效力问题 无效婚姻的效力主要从其法律后果的时间上是否有溯及力和其法律后果来分析。其中法律后果的内容包括了:对
关键词:婚姻法;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法定成立或有效要件的婚姻。我国婚姻立法长期忽视了这一制度,2
无效婚姻是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而已经登记结婚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是指欠缺
其特点有三:一是实质上的违法性,与结婚的强行性法律要求相冲突,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二是外在表现的准夫妻性,即违法婚姻在其表
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有谁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