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通常会产生两种法律上的后果:一种是符合我国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属于事实婚姻的;而另一种则只能是一种同居关系。因此在我国,除了事实婚姻之外,其他未办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均为同居关系。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形成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同居关系。而狭义的同居关系,则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一般人们讲的同居关系问题,通常都属于这种狭义的同居关系范畴,即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但却在一起持续、稳定的生活,其虽然不完全具备合法结婚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却与婚姻关系有着相类似的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同居关系的认定历来采用狭义的解释,目前,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原则上是不予保护的。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2)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同居关系,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则不予受理。此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即使不去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对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也必须予以认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来审理。而如果属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受到法律保护,则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同时,在身份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的认定、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问题等方面,也会使两者面对不同的处理结果。
民法典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民法典本身,而且包括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其他法律规范。民法关于亲属继承
无效婚姻等同于可撤销婚姻吗? 不是。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一、规定的情形不同 (一)属于无效婚姻的
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概念比较抽象,难以把握,所以《婚姻法》采取了列举性地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另外,婚
1、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通常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问:事发经过:我本人在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在装修,也一直是自己在装修。男方分文未出。而我装修好后年底准备结婚。朋友们都建
怎样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5种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
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义务主要有: 1.夫妻财产制。 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
原告需先向法院进行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依照被告人数进行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