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一)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共同财产适用价值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分割。
(二)价金分割
将共同财产变卖,对变卖所得价金予以分割。一般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将会降低或者消失的情况下,才进行价金分割,如一辆车、一幅珍贵的美术作品等财产。
(三)价格补偿
对于不能进行实物分割,而夫妻一方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作价,取得共有财产,而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如夫妻共有的汽车,一方愿意今后长期使用,那么就不必变卖,而由这一方所取得汽车并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二、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处理原则
(一)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的内容,请关注律界星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律界星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未办理结婚手续会是事实婚姻吗? 未登记就生了小孩,并小孩都以有两岁多。现在双方要离婚,法律是否保护这种未登记的婚姻!?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
关于婚姻案件的特殊管辖?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离婚,
北京可以网上立案,北京法院网上立案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微信搜索“北京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并进入,第二步...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5种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一般是地级市的民政部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 导语:本律师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网友关系婚姻纠纷案件的咨询。为便于读者了解婚姻纠
1、看婚姻基础。婚姻不单只是感情的交融,往往带有浓郁的社会因素,如双方的基本条件,文化层次,家庭背景等是否相当。虽然这些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依据: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