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无锡一家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初某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王某如不与他结婚,就杀死她一家。慑于初某的淫威,2001年12月,王某违心与初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初某常因生活琐事对王某大打出手。
随着矛盾的加剧,王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一痛苦的婚姻关系,并于今年6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与初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调查认为,王某与初某结婚前,初某结婚前,初某确实存在威胁、恐吓等言行。根据民法典的关规定,法院判决王某与初某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予以撤销。
分析:
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的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本案中,初某采用威胁的手段与王某结婚,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撤销这一婚姻的判决是正确的。
应当指出的是,当事人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请求撤销婚姻的,就不能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一、拍了婚纱照算不算事实婚姻 要看时间,94年之前才能算事实婚姻,94年后没有事实婚姻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在我国,事实婚姻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
关于事实婚姻案件认定中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1日
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有什么区别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
受胁迫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的主体是谁?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一、事实婚姻夫妻有照顾义务吗 有 如果事实婚姻属实,那么夫妻有照顾义务,不属实按照同居处理,没有照顾义务。未按《民法
事实婚姻户口显示已婚如何处理 男女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户口显示已婚的,如果已经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可以按重婚
事实婚姻欠款如何偿还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
案情: 肥西县人张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于1995年10月举行婚礼,并生育一男一女。“丈夫”张某认为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