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撤销婚姻有没有时间限制
1、受胁迫结婚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被冒名登记结婚
因被冒名者当时办结婚证时并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违反了婚姻自愿原则,若要解除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不能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向法院请求撤销行政行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请求撤销婚姻程序有哪些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具有溯及既往的能力,一经宣告无效,就至始至终无效。但婚姻法是人性化的法,针对过去的事不会惩罚,只是妥善安置。无效婚姻期间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规定,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强调的是,婚姻法为了保护无辜者不受侵害,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分割不能损害其前段合法婚姻的另一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如A和B存在合法婚姻,B和C重婚婚姻无效,B和C的财产分割不能损害A的财产权益。法律参考如下: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请求撤销婚姻是否有时间限制”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的请求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
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赠与物如果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财产,则赠与人对赠与物拥有完整的所
怎样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 1.婚姻、家庭是一种以两性和血缘为特征的社会现象。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家庭是婚姻的必然结果。
对于事实婚姻,一般不承认法律效力。但在具体处理时又区分情况,正确解决。 对于事实婚姻中,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通常会产生
什么是事实婚姻呢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个具体参考标准:(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
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
受胁迫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的主体是谁?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