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共同犯罪是否应该吊销驾驶证-律界星

酒驾共同犯罪是否应该吊销驾驶证

来源:律界星2022-06-066181人看过
导读:一、酒驾共同犯罪是否应该吊销驾驶证 酒驾共同犯罪应该吊销驾驶证。因为酒驾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会侵犯到公共安全法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酒驾共同犯罪是否应该吊销驾驶证

酒驾共同犯罪应该吊销驾驶证。因为酒驾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会侵犯到公共安全法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形式要求二人以上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也有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酒驾共同犯罪应该吊销驾驶证。因为酒驾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醉酒者驾车上路会危及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对于二人以上故意犯罪的情况,法律的态度是严苛的,即对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不可放过。如果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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