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由谁执行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根据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由此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三、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
《刑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由法律明文规定所知,没收财产是完全可以独立适用的。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没收财产的执行机构一般是人民法院,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律界星小编还带来了没收财产范围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的在线律师。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一、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
刑事案件如何确定审判范围 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
抢劫是重罪,刑罚是三年起步,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判处管制或拘役。如果抢劫致人死亡的,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
看守所收押对象具体是哪些人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
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概念 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没有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