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期限-律界星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期限

来源:律界星2022-06-112156人看过
导读: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食品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定最高判刑确定追诉期限。 二、相关法

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食品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定最高判刑确定追诉期限。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食品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定最高判刑确定追诉期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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