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犯自首怎么减刑
1、初犯自首的减刑是对于初犯能酌情从宽处理,但不是必须从宽处理;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准自首的区别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目前仅限于受贿罪的三种外围犯罪;在对于上述三种特定罪行的适用上,虽然存在个别情况下适用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是直接排除了一般自首与准自首适用于此类犯罪的可能性。
3、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准自首仅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
4、成立条件不同。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准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特别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三类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所犯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为条件。
5、处罚原则不同。对于成立一般自首和准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成立特别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或是免除处罚。即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别自首从宽处罚的程度一般要大于总则规定的自首。
6、立法导向不同。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首和准自首,是针对所有犯罪和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的;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别自首制度,则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而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罪人的,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实施“从罪”的犯罪人自首,借以打击性质和危害更为严重的相关主犯罪。当前限定为附属于受贿型犯罪的从属性犯罪,即上述三类特定的行贿和介绍贿赂之犯罪。
只要犯罪人知错就改,国家就会从新接纳犯罪人,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节下,也没有影响社会和他人,国家一般会免除处罚,未社会带来危害的,会从轻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一、合同诈骗多宗数额70万怎么量刑 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骗取的财产价值达到70万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可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
监狱犯人病亡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目前暂时无全国性的规定,但是根据《监狱法》相关规定得知,因病死亡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诈骗400多万可判无期徒刑吗 1、诈骗400多万,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没收违法所得时用完了要如何处理?采用其他财产弥补。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累犯盗窃两万怎么判 盗窃二万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一般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的在基准刑基础上加重处罚。
一、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1、行为人犯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驱逐出境的执行,应当注意区别单独适用驱逐出境和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情况,分别执行。单独适用时,应由负担外国人出入境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