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人实施两种犯罪应如何处罚
同一人实施两种犯罪行为的,对犯罪分子实施数罪并罚,但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罪数的类型有哪些
1、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以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性质是否一致为标准进行分类。异种数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所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的性质是否一致,表现在法律特征上,就是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否相同。数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不同罪名,就是异种数罪;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就是同种数罪。
2、并罚的数罪和非并罚的数罪。以对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已构成的实质数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为标准进行分类。并罚的数罪,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并罚的实质数罪。非并罚的数罪,是指无须予以并罚,而应对其适用相应处断原则的实质数罪。
3、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和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以实质数罪发生的时间条件为标准进行分类。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是指行为人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或再犯新罪而构成的数罪。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同一人实施两种犯罪行为的,对犯罪分子实施数罪并罚,但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律界星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由此可知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犯罪有案底对于个人名声和办事都可能会有所影响,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行政拘留即通...
实践中,轮奸情节的认定尚有不少争议,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影响了法律统一适用的统一性。那么,在轮奸行为的认定上要注意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
如何计算有期徒刑刑期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
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