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卖婬罪量刑标准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量刑的,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认定
(一)本罪与自愿卖淫行为的界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引诱、容留、牵线搭桥的第三人,如果是卖淫者或嫖客以各种手段自己招徕他人嫖客或者卖淫,或者卖淫者互相之间互有介绍或容留的情况,则不构成本罪。
(二)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三)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
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
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量刑的,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一、醉酒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1、醉酒发生性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的就不构成犯法的行为,反之则构成犯法的行为。在对方醉
罚金刑产生于刑罚的复仇时代。原始社会末期,血族复仇与血亲复仇被同态复仇与赎罪所取代。赎罪便是由犯罪人向受害人交纳一定数额
怎样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
有期徒刑的特征有哪些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将犯罪分子加以监管、剥夺其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年 二十五年,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
服刑人员提前释放就是假释,服刑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假释,经批准后就能提前释放。法律依据是《中华...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法律依据是《...
(1)租(借)用关系。由于租用人或借用人与车主之间并不存在执行职务的关系,因此依据规定,应由租用人或借用人作为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