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被判刑欠款由担保人支付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人被判刑的,如果债务人担保人的,如果是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还款,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是一般责任的,只能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
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
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实现债权的费用
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注意: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借款人被判刑的,如果债务人担保人的,如果是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还款,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是一般责任的,只能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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