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或者奸淫幼女的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二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2)强奸或者奸淫幼女造成被害人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3)强奸或者奸淫幼女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犯强奸罪,具有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法定情节之一的,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外,在十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至二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同一妇女强奸或者对同一幼女实施奸淫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轮奸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2)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关系实施强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强奸未成年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女童、农村留守女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强奸犯罪的暴力程度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因此在实践中往往也会对被害女性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伤。此时犯罪分子当然还要对被害女性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希望律界星小编整理的郑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的细化规定,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
无期徒刑最快13年就可以假释出狱,但这要根据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表现来决定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有期徒刑最长判多少年 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一、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
有期徒刑的上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减刑或者缓刑是怎样的 一、有期徒刑的减刑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方面的内容,及刑法在什么地域,什么时间对哪些人有拘...
罚金刑的执行问题是目前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据资料表明,罚金案件的执结率不足5%,中止执行率达到...
怎样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