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值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该条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人在肇事后负有立即停车、迅速报案、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保护现场、不得逃逸的法定义务。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和没有逃逸的相比,在适用法定幅度上是不同的,因此准确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据此,成立“交通肇事后逃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也即是行为的交通肇事行为首先必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交通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的法定加重量刑情形之一,是相对于交通肇事的基本犯而言的,也就是认定肇事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适用三至七年的法定刑幅度,其前提必须是肇事行为因不具备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某项构成条件而达不到犯罪的程度,则认定属“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以此适用相应的法定刑,就无从谈起。
《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了应当成立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8类情形,是认定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法律依据。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肇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入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并适用“交通肇事逃逸”这法定量刑情形。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行为人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一人重伤,有逃逸情节的,应当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同时也应认定并使用“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法定的量刑情形。
小编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违反了《解释》的规定。《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责,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即此种情况,应当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但在第三条专门解释属于法定加重量刑情形之一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时,又明确排除《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交通肇事逃逸”这一行为,不能同时既作为定罪考虑的情节,又作为法定加重量刑的情形,否则将有违法刑法禁止对这一行为作重复评价的原理。
交通肇事电动车赔付多少钱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一)如何理解肇事逃逸的“逃逸” 从字面上理解,“逃逸”就是逃跑。交通肇事逃逸,即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让有关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有哪些 直接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
发生事故肇事逃逸的会判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对于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律
交通事故负全责怎么承担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 案件回放: 郭某驾驶的小汽车在国道上行驶的途中与贺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因天降大
按责任比例赔偿,比如你付30%的责任,假设医疗费花10000元,你可要求单位赔偿7000元。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由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