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一方三轮车无证驾驶_律界星

交通事故一方三轮车无证驾驶

来源:律界星2022-08-30255人看过
导读:无证驾驶上路,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在接下来,关于 三轮车无证驾驶是不是全责 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2021年02月12日03时45分许,马某某驾驶晋D35XXX“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沿城暴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义街村路段时与同向史某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优翔”牌电动三轮车(车内乘坐史某)发生碰撞,造成史某某、史某受伤。

事故现场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城暴线义街村路段,该路段呈东西走向,有标志无标线,机非混合道路,路面干燥为沥青石子铺装,事故当日天气为晴天,夜间无照明设施。

事故成因:

  马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上路违反会车规定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史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马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上路违反会车规定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史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史某无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