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史投稿,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能够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保险合同?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
2017年5月,田玲(化名)作为投保人为王斌投保。保险业务员向其询问王斌是否患过包括肝炎等在内的疾病,田玲并未如实回答,而是隐瞒了王斌原先患有肝炎的情况。此后,保险公司接受了田玲的投保并收取保费,保险期自2017年5月6日零时起至2018年5月6日零时止。
2018年、2019年的5月6日,保险公司均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田玲的保费。
2020年3月,田玲通过微信将王斌在医院的门诊病历发送给保险业务员,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并告知保险业务员医院有存档,王斌有五年肝病病史。保险业务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保险公司,并请示如何处理这一保险、理赔申请情况。2020年5月6日,受托银行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了田玲的保费,保险公司承保了王斌的保险,并签发了保单,保险期限自2020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6日。
2021年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未再与田玲续订保险合同。田玲、王斌诉讼至海安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至下一保单年度。
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合同到期后,田玲、王斌可以重新投保,但是否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系保险公司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处置。保险公司称,王斌在2015年就患有肝炎,不符合保险健康告知的要求,在最后一个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双方未就重新投保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不同意投保,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保险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不违反双方的约定。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法》第11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本案中,田玲在第一次投保案涉保险时,隐瞒了被保险人王斌的疾病,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不再续保。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二人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二人股份合作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1、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2、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
个人借款债权转让合同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22-05-13已帮助59950人租房的时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这也是维护当事人
产品供货合同范本产品供货合同范本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
已显示“个人租房合同范本简单实用(房屋租赁合同免费模板)
二手车购车合同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买卖成交契约的一种协议文件,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车买卖合
1、不定期合同的主要特点是: 2、一般为3年以上,最长不超过5年; 3、每个人都有选择权和解除权...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在去进行买卖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需要对合同有一定的了解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去进行生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