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得子难
林小姐与陈某几年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补办结婚证。前年,两人生下一子。刚开始生活时,两人相处得比较融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孩子出生后,家庭事务频多,两人的矛盾也随之增加。家庭财务矛盾是他们最为集中的矛盾之一,期间,陈某多次悄悄转移财产,有时还对林小姐施与暴力。多次争吵打闹后,他们去年便开始分居。
情感已经破裂,两人没办法在一起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为两人的焦点,林小姐找到妇联和公安机关为自己主持公道,坚决讨要孩子的抚养权。在妇联和公安机关的协调下,由于陈某没有正当职业,便提出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摆脱陈某,林小姐痛快答应,并约定再不见面。
律师:现代女性经营婚姻要从恋爱做起,要爱护自己,不要轻易同居。而分手过程中一旦遇到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比如向妇联和维权站咨询求助等。而针对女性面临的劳资和孩子纠纷,建议女性不要退缩,要注意保存证据,寻求合法的途径依法处理。
“离婚了,财产要有我的一份”
丈夫有了外遇,王女士(化名)坚持离婚,但分割财产时,才发现丈夫已悄悄转移大部分财产,甚至房产证写的是丈夫家人的名字,为此,王女士一直为了婚姻财产的分割问题纠缠不清。
律师:虽然法律规定,自结婚之日起,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共同处理的权利。但实际上,很多妇女缺乏证据意识,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而在法庭上陷入被动。因此,广大女性要尽可能掌握家庭财产的证据,如果能确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完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减少男方分割财产的比例,甚至要求男方不参与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遗赠人住所地
什么叫扶养: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
夫妻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
诉讼中决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三个条件综合考虑的: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收入多的肯定要比收入低的
赵-明早年丧父,年已64岁的老母王-英于2002年8月经人介绍与一位72岁的退休教师张-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