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可以和继父断绝关系吗
继承子女与继父母形成的关系不是基于血缘,而是基于父母的婚姻关系形成的,所以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继承子女与继父母形成的关系不是基于血缘,而是基于父母的婚姻关系形成的,所以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关系,它是两性基于感情而建立的,因此民法典律关系相比较其它民事法律关系难以量化,俗话说“清官难断家
债务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吗 债务不能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得到清偿。 [案情简介] 2003年,李某因年迈,且无子女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
[案情] 刘某(男)系行政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现年78岁,月工资收入2000余元。十年前与赵某(女)再婚。赵某无任何经济
《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1)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
因此,双方基于亲属、朋友或者其他关系具有相互扶养关系的,仍然不能够取得继承权。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未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只要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遗赠扶
在理解经济帮助制度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1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因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
婚后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家庭关系中道德和法律不可或缺吗 是的,“家庭是伦理的实体,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是一部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重要法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