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人不包括表叔。
法定抚养人一般是父母和收养机构负责人。其他近亲属作为抚养人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属于法定抚养人。故法定抚养义务人与近亲属不重合。
抚养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环境及成长。监护是一种制度,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为了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监护人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继父母、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非婚生子的父母等主体对其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主体。
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主体: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三)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四)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五)非婚生子女的抚养。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赵老汉生前曾在村委会主持下,口头与两个儿子协商了生老病故及遗产继承问题,不料兄弟俩却为父亲遗留的安置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
扶养—概念: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与婚姻关系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么确定被告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以此,被告应当是受扶养人。 遗赠扶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