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在我国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请求支付,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协议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一般都是由父母经过充分协商之后确定的,但是这样的抚养费也不能说之后就不能再调整了。而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要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的话,则另一方可以以孩子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向对方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二、假离婚是否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被解除。
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毕竟夫妻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的,那此时在法律上面就是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但要是双方本身是因为一些原因在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不是真正要离婚的话,那此时假离婚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因此当事人需要慎重考虑是否假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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