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钱能向对方要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很难得到支持。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由此可见,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孩子的抚养直到成年截止,上大学孩子已经成年从法律上说是可以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但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永远存在,抚养方可以向对方要,至于给不给法律就管不着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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