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为保护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中又作出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规定,父母协议离婚的,要解决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确定孩子抚养,除了确定孩子抚养权,还要明确孩子抚养费。而法律规定,在子女成年以前,即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所以,有些人便以为父母给子女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因此,父母协议离婚时,就抚养费给付问题,可以在法律要求内自主协商确定。双方在协商时,能够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将会被法院所支持。当然,如果双方对此难以达成协议的,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总之,对于已经满18岁但还在读书的,并没有独立生活来源的子女,情理上父母还是应当给予抚养费。父母可以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所约定,但还是希望父母们能够在符合法理的同时兼顾情理,使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生存和发展。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家庭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社会细胞组织;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说,“家庭关系主体”指的是发生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这里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
【案情】 2000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
12月7日14时16分,上海浦东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峨山路605弄一刚满月的女婴被生母闷死。接报后,民警到场处置,婴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对此,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赵-明早年丧父,年已64岁的老母王-英于2002年8月经人介绍与一位72岁的退休教师张-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投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基本案情」沈*君与李*系夫妻关系,其子沈-亮与被告陈-明为同校同学,均就读于北京市房山区某中学。2000年5月20日下
对于一方符合应当获得另一方帮助的条件的,离婚时首先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查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