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能变更孩子姓氏吗,对方更改小孩姓名怎么办
1、能变更孩子姓氏,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3、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1、征得孩子父亲或者母亲同意,获得书面的同意证明;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改姓。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律界星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一、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 婚内扶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它基于婚姻效力而产生,不受夫妻感情好坏等因素影响。而婚内扶
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
[案情]张-平与李-华系多年的好朋友关系,李-华在一直从事装饰材料经营,2009年初,为扩大经营规模,就找到张-平,要求
[案情] 陈某,男,农民,家住鄱阳县古县渡镇,农闲时帮人干点杂活以贴补家用,陈某与妻子胡某生有三个小孩,大儿子陈甲(1
张某,59周岁,因车祸死亡,其父母、妻、子共同起诉保险公司与肇事车要求赔偿,其中妻王某以其系张某与儿子共同的被扶养人而主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
遗嘱什么时候无效 1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
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