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小君系男方马某与女方李某的婚生子女。2011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君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
2013年2月,小君因身体疾病到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1万余元。2011年、2012年小君参加围棋培训,共支出教育费1万余元。
小君诉至法院,请求男方负担医疗费与教育培训费用的一半。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不应一概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就会免除其他费用的支付义务,而应考虑相关支出是否符合未成年人利益,同时兼顾父母双方的负担公平。
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君的诉讼请求。
法律评析:
关于课外辅导费用能否在抚养费纠纷中获得法院支持,一般应当区别对待。法律允许未成年人根据个人天赋参与课外辅导,但并不鼓励未成年人参加与自身经济条件不符的课外辅导。
因此,对于父母双方同意参加的辅导课程,以及确实符合未成年人利益且未超出双方负担能力的辅导课程,应当予以支持。
对于超出双方负担能力,过度报班或参加具有奢侈性消费的辅导班,辅导费用一般不应支持。
小知识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由此可见,最初约定或者判决的费用并不一定一直持续不变的,若孩子发生了其他费用,而父母又有能力的,那么还是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的。
你以为你知道的,很可能只是你的误解,跟孩子有关,跟钱有关的事情,最好事前就问问律界星的律师。
夫妻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案情] 姜老太(1931年生),无业无收入。许老汉(1921年生),月收入2100元。二老皆中年丧偶。1993年10
法定扶养人不包括表叔。 法定抚养人一般是父母和收养机构负责人。其他近亲属作为抚养人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属于法定抚养人。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与婚姻关系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
按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又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如何解除 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
父母与子女关系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