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争回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提供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证明,且提供自己能给与孩子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的能力(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在身体上虐待孩子不进抚养义务,是可以向法院要求夺回抚养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界星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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