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在这个问题上,各地人民法院在实务中的做法基本一致,即按照一定的年限确定,具体做法略有不同。赔偿期限按照赔偿权利主体即被扶养人身份的不同分别确定以下期限:
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期给付到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给付的,原则上计算到十八周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此种办法。
2被扶养人是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原则上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此种办法。如果是一次性给付的,则做法有所不同:或者是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或者是原则上计算到七十周岁。被扶养人是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劳动的成年人,或者诉讼时已超过七十周岁的,一般不宜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法。上述做法也分为分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分期给付的原则是统一的,即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这是正确的。一次性给付的做法虽有不同,但原则是一致的。
3被扶养人是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的,女自五十五岁起,男自六十岁起,至死亡时止。一次性裁决的,死亡时间推定,原则上至七十岁。不足五十五岁或六十岁确需赡养的,可参照此款。这种赔偿期限,实际上与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赔偿期限是一样的;分期给付的,到死亡时止;一次性给付的,对照前项中的第一种计算方法。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放弃。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
因工伤死亡用人方需要支付超生子女的抚养费吗 需要,超生并不改变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父母依旧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
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教育义务 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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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生活中,由于在一起生活的各方面压力或者矛盾,导致很多家庭走向离婚这一步,离婚纠纷中最重要的是孩子...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 探望权受阻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案例: 吴某(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