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能随便改变吗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孩子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②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孩子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孩子,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孩子的当事人。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抚养权在分割清楚之后是不能够随便进行改变的,如果随便进行改变的话,不但很容易发生纠纷,还会不利孩子的成长,要改变孩子抚养权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律界星在线律师解答。
一、不扶养年迈老人是否算遗弃罪 1、不扶养年迈老人算不算遗弃罪应当分情况讨论。只有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
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需要多长时间 男女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而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
一、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范文(2022版) 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女,_______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首先,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民法典》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抚养关
在允许离婚的国家中,法律对于离婚的态度大致经历了这样一种发展历程。即从专权离婚主义发展到过错离婚主义并最终走向自由离婚主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法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解析: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原告霍某与被告李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原告诉称,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被告经常与原告生气并动手殴打原告。被告还公然将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