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养”?“三养”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三种义务关系的简称。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养父母和继父母对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民法典有关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民法典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扶养,是指同辈人之间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一方的帮助和援助。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赡养,是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当承担的生活上的帮助和援助。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认真执行“三养”法律规定,规范婚姻家庭关系,是建立平等、和睦、文明家庭的前提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加速现代化建设的保证。
现在生活中,由于在一起生活的各方面压力或者矛盾,导致很多家庭走向离婚这一步,离婚纠纷中最重要的是孩子...
【案情简介】 1982年2月,王某携幼子王某某和李某结婚,婚后再未生育子女,两人悉心将幼子抚养成人。2013年王某病逝
扶养—概念: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
抚养与扶养、赡养的区别 一、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1.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家庭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社会细胞组织;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说,“家庭关系主体”指的是发生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这里
夫妻一方应否对配偶的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配偶不应对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通常情况下具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