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即因为权利人是被抚养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抚养义务人兑付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案件。该类案件表现的特点是申请的主体都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其行使权利,而其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因为离婚和被执行人解除了婚姻关系,有情绪对抗,从而增加了案件的执行难度。
根据我院受理的抚养费执行案件看,当事人为农民的占约百分之九十,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含初中毕业)的占约百分之九十。申请执行的依据基本全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存在如下几个共性问题:被执行人为女性的,重新结婚,婚后地址迁移,被执行人下落查找难;离婚后的双方由于存在其他矛盾,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成为了双方矛盾的触发点,至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加剧,抗拒法院执行;当事人文化水平偏低,容易表现的对执行程序的不理解,对抗激烈;抚养费执行案件具有周期循环的特点,一旦对于被执行人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容易导致当事人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从长远看,给以后的执行工作会带来麻烦。
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
夫妻关系是指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古代的夫妻关系立法采用夫妻一体主义。夫妻一体主义也称夫妻
[案情] 原告史某系某社区居民,无业。被告孙某系某工厂工人,工资约1000元。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由
在理解经济帮助制度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1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因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
婚后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对此,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一、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
一、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 婚内扶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它基于婚姻效力而产生,不受夫妻感情好坏等因素影响。而婚内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