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不稳定对争取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亲的经济收入情况并不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唯一的判断标准。按实际情况,即使条件不好,只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争取抚养权的情形,就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二、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案情: 1998年,小王和他妻子小吕登记结婚。1999年,小王单位将临街的一栋楼房向本单位职工出售,小王想购买一套临街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
债务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吗 债务不能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得到清偿。 [案情简介] 2003年,李某因年迈,且无子女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么起诉: 向财产所在地或者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开
遗赠扶养协议人要偿还遗赠人的债务吗 遗赠扶养协议要清偿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案情简介】 1982年2月,王某携幼子王某某和李某结婚,婚后再未生育子女,两人悉心将幼子抚养成人。2013年王某病逝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怎么处理 应该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关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的处理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