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有钱的一方吗
抚养权给谁,和经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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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两年前跟前夫签订解除关系协议书,女儿给他,但另一方可以每个星期探望女儿,但现在突然变卦,不肯我探望女儿,如果我想变更抚养权的同时,他却说当时女儿给他的,但现在他有权利带去他的城市,我想看就去他的城市看,因为他父母都在家乡,他长期在外面做生意,但他听说我会起诉他,他才有这个决定把女儿带过去他的城市,那我还可以起诉他,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律师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追问:但协议书上说了如果为了孩子的成长环境比较好,他有权利带女儿过去他的城市,只是不是目前的决定,只是听了我要起诉他不让我探望女儿,他就说把协议书的内容搬出来,说当时可以带女儿到他城市的,那我起诉要变更还有用吗?
律师事务所回答:协议有争议,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那我准备起诉的话,他已经带着女儿过去他的城市,又不肯出庭的话,那又是怎么解决的呢?
律师回答:法院会缺席判决,公告送达。
追问:如果他不把公告当一回事呢,那有没有办法让他出庭的。
律师回答:法院会处理。
追问:法院是否会比较偏向经济能力比较好的一方,男方经济能力方面都比我强,我只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他是做生意的。
律师回答:抚养权给谁,和经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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