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名义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
婚前个人名义的房贷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如果婚后双方都有产权,则从改变产权起属于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个人名义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婚前个人名义的房贷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婚后双方都有产权,则是共同债务。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近年来,一些债权人遇到了难题,他们的债务人居然假借离婚来逃避其债务。不了解相关法律的债权人更显得苦恼,不知道怎么追回自己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一直是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争议的核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
夫妻共同财产能冻结吗 要看具体案件,如果是借贷欠债,夫妻共同财产会优先抵偿。 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将夫妻财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怎样的 1、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
1:“我与丈夫在两地工作,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最近一段时间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丈夫在外地有一套住房和一辆汽车,我们结婚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法律适用 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详细情况在下: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纠纷,比如夫妻在婚前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第一,我国婚姻定夫妻财产基本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
丈夫将“私房钱”赠与“小三”,能否索回 分析:毛*琴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