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咨询
我同事小李因为正和丈夫打离婚官司,已经分居了很长时间。前不久,小李得知,丈夫以其姐姐曾经代其还债为由,将他们夫妻拥有的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了其姐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李向丈夫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未经自己同意,私下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姐姐,而姐姐也明知夫妻双方正打离婚官司,还来接受这处房产,姐弟俩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小李丈夫则声称,姐姐替弟弟还债,弟弟用房屋偿还是合情合理的。请问小李丈夫的做法能够成立吗?
律师解答:
本案中的房产系小李和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双方处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但是在小李的丈夫出卖房屋给其姐姐时,小李和她丈夫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因此对该房屋处分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李的丈夫未经小李同意单方面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而其姐姐明知房屋为他们夫妻共有仍然买进,主观上并非善意,因此也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所以,小李丈夫和其姐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婚后买车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写不写夫妻俩名字,意义是一样的,《民法典》(2021.1.1生效)
一、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 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法律适用 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详细情况在下: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纠纷,比如夫妻在婚前
一、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规定 依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
一、女方没有收入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分财产 1、女方无收入离婚能分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一、离婚后找到的财产可不可以再分 1、离婚后发现的财产能要求再分割,可以夫妻双方协议分割,离婚时发现有应当在离婚时分割
丈夫将“私房钱”赠与“小三”,能否索回 分析:毛*琴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关于夫妻债务问题裁判的新思路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即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
[案情]:高山阳欠刘子风5万元工程款,该欠款系高山阳(男方)与李洁茵(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一年中刘子风多次向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