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将妻子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谭某则称,王某多次对自己进行家暴,被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后,仍不知悔改,想打就打,因此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近日,房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王某对谭某实施辱骂、殴打及干扰其正常生活的行为。据悉,这是房山法院开出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52岁的河南女子谭某与57岁的北京男子王某系再婚夫妻,于2010年登记结婚。王某是房山矿的退休职工,谭某无业。
2014年,王某曾向房山法院起诉,要求与谭某离婚。离婚理由是,谭某向自己隐瞒一段婚前的感情经历,婚后又和前夫藕断丝连,纠缠不清,经常借故回老家。谭某予以否认,极力挽回这段婚姻。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离婚理由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今年6月,王某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将妻子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谭某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谭某称,自2014年12月起,丈夫王某因家庭琐事多次殴打自己。自己曾因此报警,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对王某的殴打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但王某仍不改正错误行为,致使自己已无法正常生活。因此,申请法院责令禁止王某对谭某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并禁止王某干扰正常的居住生活。
谭某还向法庭提交了《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以证明多次遭王某殴打并致伤。
王某称,自己患有矽肺病,需要多休息,但谭某总是半夜在家唱歌、跳舞,严重影响自己睡眠,俩人因此产生矛盾,自己仅对谭某实施过一次殴打行为。谭某则否认曾半夜跳舞,称王某恋上他人,才找借口想离婚。
此外,王某称,俩人目前居住在自己单位提供的一套回迁安置房内,房产与谭某没有关系,谭某应搬出。但谭某称,该套房产系两人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不应断水断电,阻拦自己居住。
据了解,谭某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第一条申请是禁止王某对谭某实施辱骂、殴打;第二条便是禁止王某干扰其正常生活的行为,即不得断水断电。
法院认为,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裁定责令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本案中,谭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避免其再次遭受损害,裁定禁止王某辱骂、殴打谭某,禁止王某妨碍谭某的正常生活。
9月2日,房山法院河北法庭的韩-玉法官就谭某申请法院禁止王某对其实施辱骂、殴打及干扰其正常生活的行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说案
违反“保护令”面临拘留等制裁
昨天,韩-玉法官告诉记者,诉讼行为保全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保全措施,旨在避免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诉讼行为保全的一种措施,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
韩-玉说,人身安全保护令能起到震慑作用,如违反该禁令内容,依照新《民事诉讼法》,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制裁,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韩-玉介绍,这是房山法院作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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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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