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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来源:律界星2022-05-093923人看过
导读:一、家暴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家暴需要收集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医院出具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人的病历记录或受伤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

一、家暴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家暴需要收集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医院出具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人的病历记录或受伤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关于施暴方家庭暴力行为的证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

1、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2、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3、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更多是作用与被害人的身体上面,让其身体或者精神饱受折磨。可能会给受害人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损害结果,而这一行为往往也会让家庭关系破裂,夫妻最终走向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夫妻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在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准许夫妻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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